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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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西索米星。 |
五味子、女贞子、连翘、莪术、苣荬菜、灵芝孢子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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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世博金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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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634 |
国药准字Z2006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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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
滋肾养肝,活血解毒。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氨基转移酶升高,中医辨证属于肝肾不足,邪毒瘀热互结,症见:胁肋疼痛,腰膝酸软,口干咽燥,倦怠乏力,纳差,脘胀,身目发黄或不黄,小便色黄,头昏目眩,两目干涩,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舌暗红或有瘀斑,苔少或无苔,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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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1、肾功能正常者: (1)成人:轻度感染:一日0.1g(1支);重度感染:一日0.15g(1.5支)。均分2-3次给药。 (2)小儿:按体重一日2-3mg/kg,分2-3次给药。疗程均不超过7-10日。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肾功能减退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应同时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连服3个月;随后每月递减,再连服3个月。减量第1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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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
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心电图异常(左前分枝阻滞,T波改变),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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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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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
滋肾养肝,活血解毒。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氨基转移酶升高,中医辨证属于肝肾不足,邪毒瘀热互结,症见:胁肋疼痛,腰膝酸软,口干咽燥,倦怠乏力,纳差,脘胀,身目发黄或不黄,小便色黄,头昏目眩,两目干涩,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舌暗红或有瘀斑,苔少或无苔,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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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
药理作用:动物试验结果提示:六味五灵片可抑制CCl4引起的大鼠血清转氨酶的升高、总蛋白 (TP)和白蛋白(ALB)降低,减少肝胶原蛋白含量;抑制D-半乳糖胺(D-GalN)所致小鼠血清转氨酶升高。对卡介苗(BCG)加脂多糖(LPS)诱导的小鼠免疫性肝损伤有保护作用;促进小鼠半数溶血素及网状内皮系统的吞噬功能、淋巴细胞转化率的提高。对扑热息痛所致肝损伤小鼠的碱性磷酸酶 (ALP)活性显著下降,血中甘油三酯(TG)含量降低;使磺溴酞钠(BSP)在小鼠肝脏潴留量有下降作用。可抑制 2.2.15 细胞表面抗原(HBsAg)、 e抗原(HBeAg)的复制和表达;抑制感染鸭乙型肝炎病毒的鸭血清中鸭乙型肝炎病毒DNA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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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超过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人、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
忌烟酒及辛辣刺激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