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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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 炔诺酬。化学名称:17β-羟基-19-去甲-17α-孕甾-4-烯-20-炔-3-酮。分子式: C20H25O2分子量: 298.43 | |
|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815 | 国药准字H3102176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8片),每8小时1次,连用3日,止血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改为每次2.5-3.75mg(4-6片)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详见说明书。 | |
|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突破性出血。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
|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喈病、癫病、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套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