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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

处方药 医保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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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硬化,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治疗,并可作为慢性肝炎的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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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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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5AA)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15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其组分为脯氨酸(C5H9NO2)、丝氨酸(C3H7NO3)、丙氨酸(C3H7NO2)、精氨酸(C6H14N4O2)、组氨酸(C6H9N3O2)、色氨酸(C11H12N2O2)、缬氨酸(C5H11NO2)、苏氨酸(C4H9NO3)、亮氨酸(C6H13NO2)、甲硫氨酸(C15H11NO2S)、异亮氨酸(C6H13NO2)、苯丙氨酸(C9H11NO2)、醋酸赖氨酸(C6H14N2O2·C2H4O2)、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甘氨酸(C2H5NO2)。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763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硬化,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治疗,并可作为慢性肝炎的支持治疗。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l,用适量5%-10%葡萄糖注射液混合后缓慢滴注。滴速不宜超过每分钟20滴。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严重酸中毒、充血性心力衰竭及肾功能衰竭患者慎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肝硬化,亚急性、慢性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治疗,并可作为慢性肝炎的支持治疗。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输注过快可致心悸、恶心、呕吐等反应。

注意事项

1、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贮存再用。 2、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至37℃,澄明后方可使用。但药液如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使用。 3、注射速度不宜过快。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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