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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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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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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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93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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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等。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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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每次12g,每812小时一次,严重感染可增至4g,每6小时一次。儿童按体重50100mg/kg/天,分24次给药。肾功能不全者需调整剂量。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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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皮疹、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过敏反应等。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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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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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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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等。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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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β内酰胺酶抑制剂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使用;5. 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一周内禁止饮酒。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