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高血氨症,如肝硬化、肝炎等引起的肝性脑病,以及先天性代谢缺陷导致的高氨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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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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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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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31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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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高血氨症,如肝硬化、肝炎等引起的肝性脑病,以及先天性代谢缺陷导致的高氨血症。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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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10克,每日三次。维持剂量:510克,每日三次。儿童初始剂量:每公斤体重250毫克,每日三次。维持剂量:每公斤体重125毫克,每日三次。请遵医嘱调整剂量。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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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皮疹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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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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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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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高血氨症,如肝硬化、肝炎等引起的肝性脑病,以及先天性代谢缺陷导致的高氨血症。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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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性脑病患者慎用;3. 高血氨患者慎用;4.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6. 定期监测血氨水平。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