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高血氨症,如肝硬化、肝炎等引起的肝性脑病,以及先天性代谢缺陷导致的高氨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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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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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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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31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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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高血氨症,如肝硬化、肝炎等引起的肝性脑病,以及先天性代谢缺陷导致的高氨血症。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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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10克,每日三次。维持剂量:510克,每日三次。儿童初始剂量:每公斤体重250毫克,每日三次。维持剂量:每公斤体重125毫克,每日三次。请遵医嘱调整剂量。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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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皮疹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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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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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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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高血氨症,如肝硬化、肝炎等引起的肝性脑病,以及先天性代谢缺陷导致的高氨血症。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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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性脑病患者慎用;3. 高血氨患者慎用;4.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6. 定期监测血氨水平。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