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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法酮

索法酮

处方药 非医保

武汉中有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胃炎和慢性胃炎急性发作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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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法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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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索法酮
索法酮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索法酮。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武汉中有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107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急性胃炎和慢性胃炎急性发作的治疗。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索法酮干混悬剂: 撕开包装袋,把药粉倒入适量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下。每次一袋(0.1g),每日3次。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本品用于急性胃炎和慢性胃炎急性发作的治疗。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国内临床试验报告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54%(4例5人次),主要为口干、腹胀和恶心,为轻到中度。 2、据国外产品说明书中记载,在22583例临床患者中,有20例患者(0.09%)出现23例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7例)、口干(2例)、烧心(2例)。 (1)严重不良反应: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明)。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转肽酶(γ-GTP)、碱性磷酸酶(ALP)升高的肝功能障碍、黄疸。出现异常时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措施。 (2)其他不良反应:过敏(发生率不明):皮疹。消化系统(0.1%以下):便秘、口干、烧心。出现皮疹时应停药。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服用时出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药品应避光保存,当药品包装破损或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本品一经开封后应立即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数据,因此,对于妊娠期和脯乳期妇女使用应特别注意,在没有确定安全的情况下不得使用。 (1)妊娠期间服用本药的安全性无法保证,对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患者只有在判断治疗获益大于危险时,才能服用。 (2)由于小鼠试验的结果显示本药会从乳汁中排泌,因此哺乳期女性患者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见相关文献报道。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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