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胃炎和慢性胃炎急性发作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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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索法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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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中有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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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07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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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胃炎和慢性胃炎急性发作的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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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索法酮干混悬剂: 撕开包装袋,把药粉倒入适量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下。每次一袋(0.1g),每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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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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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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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胃炎和慢性胃炎急性发作的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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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国内临床试验报告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54%(4例5人次),主要为口干、腹胀和恶心,为轻到中度。 2、据国外产品说明书中记载,在22583例临床患者中,有20例患者(0.09%)出现23例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7例)、口干(2例)、烧心(2例)。 (1)严重不良反应: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明)。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转肽酶(γ-GTP)、碱性磷酸酶(ALP)升高的肝功能障碍、黄疸。出现异常时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措施。 (2)其他不良反应:过敏(发生率不明):皮疹。消化系统(0.1%以下):便秘、口干、烧心。出现皮疹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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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服用时出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3、药品应避光保存,当药品包装破损或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本品一经开封后应立即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数据,因此,对于妊娠期和脯乳期妇女使用应特别注意,在没有确定安全的情况下不得使用。 (1)妊娠期间服用本药的安全性无法保证,对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女性患者只有在判断治疗获益大于危险时,才能服用。 (2)由于小鼠试验的结果显示本药会从乳汁中排泌,因此哺乳期女性患者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见相关文献报道。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