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抑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西酞普兰。 |
主要成分为噻奈普汀(钠盐)。分子式为C21H24CIN2NaO4S。分量为458.9。 |
|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42 |
国药准字H200337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抑郁)。 |
推荐用于治疗轻、中或重度抑郁症,神经源性和反应性抑郁症,躯体特别是胃肠道不适的焦虑抑郁症,酒精依赖病人在戒断过程中出现的焦虑抑郁症。 |
|
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1次。1.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2.老年患者(65岁):65岁以上的患者,每日最高剂量40mg。3.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4.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5.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推荐剂量是每日3次,在早、中、晚主餐前口服12.5mg/次。慢性酒精中毒者,无论是否有肝硬化,均不需调整剂量。年龄超过70岁和存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剂量限至每日2片。停止治疗并密切监护,立即洗胃,进行心肺,代谢和肾功能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异常对症治疗,特别注意通气,纠正代谢和肾功能异常。 |
|
副作用 |
对本品高度敏感者禁用。本品不能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
1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详见【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 -在动物,研究发现本药对生殖功能无不良影响,仅有极少量的药物通过胎盘,未见胎儿体内蓄积作用。 -因在人类尚无有关的临床研究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尚未获悉,因此妊娠期间避免服用本药。 哺乳期 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以分泌入乳汁,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详见【用法用量】 |
|
成分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抑郁)。 |
推荐用于治疗轻、中或重度抑郁症,神经源性和反应性抑郁症,躯体特别是胃肠道不适的焦虑抑郁症,酒精依赖病人在戒断过程中出现的焦虑抑郁症。 |
|
药理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通常短暂且轻微。通常在服药后第一或第二周内明显,随着抑郁症状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头晕、头痛、嗜睡、睡眠时间缩短、多汗、流涎减少、震颤、腹泻。在国外的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中,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有疲倦、阳痿、失眠、多汗、嗜睡、喜打哈欠。下述罕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暂时认为可能与本品有关:血管性水肿、舞蹈手足徐动症、表皮坏死、多形性红斑、肝坏死、抗抑郁药恶性综合症、胰腺炎、血清素综合症、自然流产、血小板减少、心律不齐、阴茎持续勃起症、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戒断综合症。 |
噻奈普汀是一种抗抑郁药。对动物具有如下作用特点:增加海马区锥状细胞的自发性活动,加速功能抑制后的恢复,加快大脑皮质和海马区神经元摄取5-羟色胺的速度。噻奈普汀对人体具有如下作用特点:对心境紊乱的作用,在镇静性和兴奋性抗抑郁药的二种分类之中,本药作用介于二者之中。对躯体不适症状具有显著作用,特别是对与焦虑和心境紊乱有关的胃肠道不适症状。对酒精依赖病人在戒断过程中出现的性格和行为异常有缓解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儿童和青少年: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2.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焦虑症状可能会加重,这种反应通常会在治疗开始后的2周内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以减少药物的这种反应的发生。3.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由于存在抑郁症所具的自杀危险性,必须密切监护病人,特别在治疗开始阶段。如欲进行全身麻醉,必须告知麻醉师,病人正在服用本药,并在手术前24或48小时停药。如欲进行急诊手术,虽未事先停药,仍可进行手术,需术中密切监护。与所有精神病方面的药物一样,在停药之前7-14天应逐渐减少剂量。对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少数病人会出现警觉力下降,由于服用本药易出现瞌睡的危险性,司机或机器操纵者需特别留意。对妊娠和哺乳妇女的影响在动物研究中,并未发现本品对生殖功能有任何作用,极少量能够通过胎盘并无胎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