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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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西酞普兰。 |
本品主要成分是吗氯贝胺,其化学名为4-氯-N-[2-(4-吗啉基乙基)]-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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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尔康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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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42 |
国药准字H2000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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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抑郁)。 |
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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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1次。1.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2.老年患者(65岁):65岁以上的患者,每日最高剂量40mg。3.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4.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5.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
常用治疗量300~450mg/日,分2~3次饭后口服,如果有必要,可以第二周加至最大剂量600mg/日。老年用量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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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高度敏感者禁用。本品不能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
1对吗氯贝胺过敏,有意识障碍及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2接受:度冷丁、可待因、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包括三环抗抑郁剂)、美沙芬、麻黄素、伪麻黄素、苯丙醇胺等药物治疗的患者禁用。3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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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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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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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抑郁)。 |
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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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通常短暂且轻微。通常在服药后第一或第二周内明显,随着抑郁症状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头晕、头痛、嗜睡、睡眠时间缩短、多汗、流涎减少、震颤、腹泻。在国外的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中,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有疲倦、阳痿、失眠、多汗、嗜睡、喜打哈欠。下述罕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暂时认为可能与本品有关:血管性水肿、舞蹈手足徐动症、表皮坏死、多形性红斑、肝坏死、抗抑郁药恶性综合症、胰腺炎、血清素综合症、自然流产、血小板减少、心律不齐、阴茎持续勃起症、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戒断综合症。 |
对单胺氧化酶A有明显抑制作用,具有选择性、可逆性。药理试验对三种抑郁模型动物有显著抗抑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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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和青少年: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2.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焦虑症状可能会加重,这种反应通常会在治疗开始后的2周内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以减少药物的这种反应的发生。3.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使用。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必需用时,其剂量应为常用量的1/2~1/3)。3忌服含高酪胺饮食(如奶酪、酵母提取物,发酵的大豆类制品)。4对已服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者,如需服用本药,则需停服上述药物2~4周(4~5个半衰期)后才能服用。5用药期间不宜参加需高度思想集中而带危险性的(如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