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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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胰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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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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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78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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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消化不良。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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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胰酶肠溶片: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前整片吞服。 胰酶肠溶胶囊: 口服,一次0.3-1g(2-6粒),一日3次,餐前服。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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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胰酶替代治疗禁用于急性胰腺炎早期及有胆道梗阻时。 2、禁用于已知对猪肉蛋白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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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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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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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消化不良。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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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由于胰酶的来源,偶见对制剂中动物蛋白的变应反应。在长期或大剂量接触后,可能会有以下不利或毒性反应: 1、吸入粉末后,偶有鼻腔刺激和变应性鼻炎的发生。 2、接触粉末后,有哮喘、支气管过敏和肺部过敏的病例报道。 3、对胃肠道的作用方面,偶有腹泻、便秘、胃部不适、恶心的报道。 4、对泌尿生殖系统作用方面,长期大量服用的儿童患者中有高尿酸血症、高尿酸尿和尿石病的报道。 5、对皮肤的作用方面,有过敏引起的皮疹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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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在酸性条件下易被破坏,服用时不可嚼碎。 2、为防止溶解肠溶包衣,避免与碱性食物同时服用或放置。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尚不充分,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无特殊禁忌,但需根据年龄和具体病情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7、药物过量:大剂量胰酶可致腹泻、恶心、腹部痉痛或疼痛,还可使血和尿中尿酸含量增多。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请立刻就医。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