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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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连翘、青黛、黄连、黄芩、大黄、菊花、龙胆、天花粉、玄参、茯苓、桔梗、甘草、朱砂、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 ||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致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04 | 国药准字Z2202229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
| 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首剂量3mg,于化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随后每4小时口服2mg,共2天。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1mg静脉注射,于麻醉诱导前给药。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便秘、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干和皮疹。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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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清火化毒,消肿止痛。用于小儿身热烦躁,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皮肤疮疖,口臭便秘,疹后余毒未尽。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安全性未确定;3.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汞药物同服;5.服用后如出现腹泻、皮疹等不适,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