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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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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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致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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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04 |
国药准字Z109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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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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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首剂量3mg,于化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随后每4小时口服2mg,共2天。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1mg静脉注射,于麻醉诱导前给药。 |
口服,1岁至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4岁至7岁每次10毫升,一日4次;8岁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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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便秘、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干和皮疹。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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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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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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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经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具有解热、镇咳、平喘的作用。对祛痰亦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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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安全性未确定;3.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