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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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黄连、白芍、黄芩、阿胶、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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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致药业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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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04 |
国药准字Z200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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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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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首剂量3mg,于化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随后每4小时口服2mg,共2天。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1mg静脉注射,于麻醉诱导前给药。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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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便秘、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干和皮疹。 |
偶见服药后腹胀,胃痛,可改为饭后服药或停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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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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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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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安全性未确定;3.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服用期间出现头晕、心悸、面红、皮疹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期间应避免情绪激动和剧烈运动;5.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和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