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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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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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致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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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204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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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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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首剂量3mg,于化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随后每4小时口服2mg,共2天。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1mg静脉注射,于麻醉诱导前给药。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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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便秘、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干和皮疹。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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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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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和治疗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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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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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安全性未确定;3.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