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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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咖啡因、甘油磷酸钠、维生素B1、烟酸、磷酸。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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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致和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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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671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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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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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g(1/2-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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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磷血症患者禁用。 2、感染所致的含磷铵镁盐肾结石患者禁用。 3、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正常的30%的患者禁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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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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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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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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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口服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大便次数增多或腹泻。 2、高钠血症:出现口渴、心率加快、尿量减少、头痛、眩晕及神志改变。 3、高钾血症:出现心率失常、口唇麻木或刺痛、四肢乏力等。 4、高磷血症并诱发低钙血症:出现手足麻木、搐搦、肌痉挛、呼吸困难等。 5、水钠潴留:水肿、体重增加等。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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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咖啡因,长期服用大量,有耐受性,也可有习惯性。 2、随访检测:肾功能;血磷、钙、钠、钾等。 3、下列情况慎用: (1)可能发生高磷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慢性肾脏疾病。 (2)可能发生低钙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骨软化症、急性胰腺炎、慢性肾脏疾病。 (3)下列情况对磷酸钠盐应慎用:水肿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严重的肝脏病,高血压,高钠血症,肾功能损坏,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4)下列情况时对磷酸钾盐应慎用:心脏疾患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以及有高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如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急性失水、严重的肾功能不全、严重的组织损伤(如重度烧伤或挤压伤)、先天性肌强直。 4、应在餐后立即服用或进餐同时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药对胎儿的影响目前尚缺乏人体和动物研究。 (2)磷能否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