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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磷颗粒

维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郑州致和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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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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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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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维磷颗粒
维磷颗粒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咖啡因、甘油磷酸钠、维生素B1、烟酸、磷酸。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郑州致和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671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10g(1/2-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高磷血症患者禁用。 2、感染所致的含磷铵镁盐肾结石患者禁用。 3、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正常的30%的患者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口服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大便次数增多或腹泻。 2、高钠血症:出现口渴、心率加快、尿量减少、头痛、眩晕及神志改变。 3、高钾血症:出现心率失常、口唇麻木或刺痛、四肢乏力等。 4、高磷血症并诱发低钙血症:出现手足麻木、搐搦、肌痉挛、呼吸困难等。 5、水钠潴留:水肿、体重增加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含咖啡因,长期服用大量,有耐受性,也可有习惯性。 2、随访检测:肾功能;血磷、钙、钠、钾等。 3、下列情况慎用: (1)可能发生高磷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慢性肾脏疾病。 (2)可能发生低钙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骨软化症、急性胰腺炎、慢性肾脏疾病。 (3)下列情况对磷酸钠盐应慎用:水肿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严重的肝脏病,高血压,高钠血症,肾功能损坏,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4)下列情况时对磷酸钾盐应慎用:心脏疾患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以及有高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如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急性失水、严重的肾功能不全、严重的组织损伤(如重度烧伤或挤压伤)、先天性肌强直。 4、应在餐后立即服用或进餐同时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药对胎儿的影响目前尚缺乏人体和动物研究。 (2)磷能否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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