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筋骨疼痛,跌打损伤,接骨续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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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当归、木鳖子、党参、紫草、防风、延胡索、甘草、熟地黄、羌活、陈皮、防己、赤芍、枸杞子、象皮、杜仲、川牛膝、苍术、人参、豹骨、海桐皮、附子、天麻、玉竹、僵蚕、白芷、补骨脂、白术、黄芪、透骨草、锁阳、大黄、远志、淫羊藿、独活、白芍、续断、半夏、狗脊、首乌、甘松、川芎、龟甲、石楠藤、粉萆薢、细辛、秦艽、川乌、干姜、天南星、山药、草乌、牡丹皮、泽泻、木瓜、红花、降香、五加皮、巴戟天、地黄、苏木、血余炭、骨碎补、肉桂、三七、肉苁蓉、没药、佛手、白及、牛黄、乳香、穿山甲、龙骨、血竭、地骨皮、麝香、儿茶、鹿茸、冰片、珍珠、木香。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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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华峰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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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6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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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筋骨疼痛,跌打损伤,接骨续筋。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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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温水洗净患处,再用白酒擦洗。将膏药加温软化,药粉捻匀,贴于患处。贴5-7日取下,隔1-2天后再以前法贴之。伤重者可另换膏药贴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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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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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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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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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筋骨疼痛,跌打损伤,接骨续筋。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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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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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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