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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

肌苷

处方药 医保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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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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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
肌苷
静心口服液
静心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地黄、白芍、枸杞子、菟丝子、当归、麦冬、黄连、丹参、龙骨、牡蛎、川楝子、五味子、鸡内金,辅料为蜂蜜、甜菊素、水。

生产企业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0149

国药准字B200200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虛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肌苷口服溶液: 口服,成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肌苷片: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肌苷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肌苷注射液: 1、肌内注射,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 2、静脉注射或滴注,每次200-600mg,每日1-2次。 注射用肌苷: 静脉滴注,以少量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次0.2-0.6g,每日1-2次。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三周为一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虛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口服有胃肠道反应。 2、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感冒发热时不宜服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5.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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