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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

肌苷

处方药 医保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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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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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
肌苷
儿肤康搽剂
儿肤康搽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芦荟、苦参、白芷、白鲜皮、苍耳子、地肤子、黄柏、艾叶、石菖蒲、当归、皂荚。辅料为苯甲酸钠,桉油,茉莉香精。

生产企业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0149

国药准字B200200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儿童湿疹、热痱、荨麻疹,证属实热证或风热证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肌苷口服溶液: 口服,成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肌苷片: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肌苷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肌苷注射液: 1、肌内注射,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 2、静脉注射或滴注,每次200-600mg,每日1-2次。 注射用肌苷: 静脉滴注,以少量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次0.2-0.6g,每日1-2次。

外用。每次取本品约30ml,涂擦患处,轻揉2-3分钟,用温水冲洗干净,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儿童湿疹、热痱、荨麻疹,证属实热证或风热证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口服有胃肠道反应。 2、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 请遵医嘱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口腔;3. 皮肤破损处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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