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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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化学名称:奥替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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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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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149 |
注册证号H201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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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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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肌苷口服溶液: 口服,成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肌苷片: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肌苷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肌苷注射液: 1、肌内注射,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 2、静脉注射或滴注,每次200-600mg,每日1-2次。 注射用肌苷: 静脉滴注,以少量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次0.2-0.6g,每日1-2次。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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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如果按照治疗剂量使用,此药不会产生副作用,非特殊情况下不会发生阿托品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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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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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胚胎毒性,致畸毒性,致突变毒性反应,但是此药也仅可用于绝对必须使用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而且应在医生的严密监督下,否则一般不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请遵医嘱!老年用药:对于老年患者无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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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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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口服有胃肠道反应。 2、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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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不宜与抗胆碱药合用;5.避免与强心苷类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