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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

肌苷

处方药 医保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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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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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
肌苷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0149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肌苷口服溶液: 口服,成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肌苷片: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肌苷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200-60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100-200mg,每日3次;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肌苷注射液: 1、肌内注射,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 2、静脉注射或滴注,每次200-600mg,每日1-2次。 注射用肌苷: 静脉滴注,以少量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次0.2-0.6g,每日1-2次。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症、各种急慢性肝脏疾患、肺原性心脏病等心脏疾患;中心性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疾患。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1、口服有胃肠道反应。 2、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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