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液态氧

液态氧

非处方药 医保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查看说明书
液态氧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液态氧
液态氧
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颗粒
主要成分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386

国药准字Z450209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请遵循医嘱使用,通常成人每次吸入35分钟,每日23次。儿童剂量酌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氧气过量可能导致氧中毒,表现为呼吸困难、胸痛、咳嗽、恶心等症状。长期高浓度吸入可能对肺部造成损伤。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避免与易燃物接触;2.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3. 使用时需佩戴防护装备;4. 严禁烟火。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