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三尖杉酯碱

高三尖杉酯碱

处方药 医保

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查看说明书
高三尖杉酯碱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高三尖杉酯碱
高三尖杉酯碱
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高三尖杉酯碱。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米沙坦。

生产企业

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0826

国药准字H200404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5-0.1mg/kg,以4-6日为一疗程。 高三尖杉酯碱氯化钠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如血红细胞无急骤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静脉滴入,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8-0.1mg/kg,以40-60日为一疗程;或间歇给药,每日按体重0.1-0.15mg/kg,以5-10日为一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在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需注意用药时间。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透析病人有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应严密监测血压。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40mg。

副作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严重或频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超过3700例进行了替米沙坦安全性评估,包括1900例治疗超过6个月,1300例以上治疗超过1年。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可自行恢复的,绝少数需停药。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包括1041例以不同剂量(20-160mg)的替米沙坦治疗12周以上,总不良反应与安慰剂组相似。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和新生儿损害甚至死亡,故孕妇禁用替米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所有在宫内与替米沙坦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清除药物。 动物试验研究表明替米沙坦可出现在哺乳的大鼠乳汁中。目前还不清楚替米沙坦是否通过人类乳汁排泄,考虑到对婴儿有潜在的副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要慎重。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因此儿童患者慎用本品。老年用药:目前临床研究表明在老年病例与年轻病例在应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上与年轻病例无差异,虽然有些老年人有个体差异。

成分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药理作用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列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列次之,对巨核细胞系列的抑制较轻。 2、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患者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3、低血压:文献报告当高三尖杉酯碱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患者于给药后4小时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期外收缩,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奔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5、个别病人可产生脱发、皮疹。偶见一例疑为严重过敏性休克的个案报道。

注意事项

1、当本品作为治疗急性白血病联合化疗方案组成药物时,其具体剂量及疗程必须参考有关规定。 2、本品适用于血液中白细胞不断增多的急性白血病,但宜先从小剂量开始。 3、使用本品及联合化疗方案时应适当增加患者的液体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肾病的发生。 4、对已合并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患者,在处理DIC的同时,仍可考虑小剂量选用本品。 5、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采用本品时破坏会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能增高。 6、心血管疾病:静脉滴注速度过快或长期持续或重复给药时,会产生各种心脏毒性。故使用本品时,静脉滴注速度宜慢,对原有心律失常及各类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对严重或顿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则不宜选用本品。 7、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功能显著抑制或血象呈严重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有痛风或尿酸盐肾结石病史患者。 8、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下列各项: (1)周围血象,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血红蛋白量1-2次,如血细胞在短期内有急骤下降现象者,则应每周观察血象; (2)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钟胆红素、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等; (3)心脏体征及心电图检查。

1、低血容量病人需进行纠正或严密观察下使用替米沙坦片。 2、肝功能损伤:替米沙坦的排泄主要是通过胆汁分泌,胆汁淤阻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清除率下降,这些病人应慎用替米沙坦。当调整的剂量低于40mg时,需考虑更换药物。 3、肾功能损伤: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作用可能引起个别易感病人的肾功能改变。当病人肾功能与RAAS有关时(如病人发生充血性心衰时),以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引起少尿和/或进展性氮质血症,偶见急性肾衰和/或死亡。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相似情况。 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应用ACEI治疗的研究表明,患者血清肌酐或血尿素氮水平升高。尚无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长期使用替米沙坦片治疗的数据,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与ACEI相似的情况。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