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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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高三尖杉酯碱。 |
干蟾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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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华润金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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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826 |
国药准字Z340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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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
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邪毒壅聚所致的中、晚期肿瘤,慢性乙型肝炎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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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5-0.1mg/kg,以4-6日为一疗程。 高三尖杉酯碱氯化钠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如血红细胞无急骤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静脉滴入,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8-0.1mg/kg,以40-60日为一疗程;或间歇给药,每日按体重0.1-0.15mg/kg,以5-10日为一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
口服,一次10~20ml(1~2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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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严重或频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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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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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
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邪毒壅聚所致的中、晚期肿瘤,慢性乙型肝炎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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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列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列次之,对巨核细胞系列的抑制较轻。 2、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患者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3、低血压:文献报告当高三尖杉酯碱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患者于给药后4小时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期外收缩,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奔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5、个别病人可产生脱发、皮疹。偶见一例疑为严重过敏性休克的个案报道。 |
药理作用: 1.抗肿瘤作用 华蟾素3g生药/kg对小鼠移植性肿瘤S180肉瘤、H22肝癌具有抑瘤作用,对L1210白血病小鼠有延长生命的倾向。华蟾素7.5g生药/kg对大鼠W256的抑制率为 63.7%。 体外药物试验表明华蟾素生药2mg/ml对三种消化系统肿瘤株(人肝癌SMMC-7721、人胃癌MKN45、人结肠癌LOVO)均有杀伤作用,其机制为直接杀伤肿 瘤细胞DNA,导致肿瘤细胞坏死。从分子水平观察华蟾素有使H22肝癌荷瘤小鼠血浆内cAMP含量升高,并使cAMP/cGMP比值恢复正常的作用。 华蟾素对S180肉瘤小鼠单用抑制率为35.5%,与CTX联合应用或抑制率提高到71%,疗效优于CTX单独用药,表明华蟾素与CTX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临床 资料也表明华蟾素与5-Fu、CTX、MTX、VCR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化疗与华蟾素联合应用的疗效比单独用药治疗有所提高,并能减轻放疗辐射与化疗的毒副 作用。 2.免疫促进作用 华蟾素对CTX所致白细胞减少症有防治作用,能提高小鼠淋巴细胞比率,也可提高鼠血清中lgG、lgA、lgM的含量;试验资料也表明华蟾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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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本品作为治疗急性白血病联合化疗方案组成药物时,其具体剂量及疗程必须参考有关规定。 2、本品适用于血液中白细胞不断增多的急性白血病,但宜先从小剂量开始。 3、使用本品及联合化疗方案时应适当增加患者的液体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肾病的发生。 4、对已合并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患者,在处理DIC的同时,仍可考虑小剂量选用本品。 5、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采用本品时破坏会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能增高。 6、心血管疾病:静脉滴注速度过快或长期持续或重复给药时,会产生各种心脏毒性。故使用本品时,静脉滴注速度宜慢,对原有心律失常及各类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对严重或顿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则不宜选用本品。 7、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功能显著抑制或血象呈严重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有痛风或尿酸盐肾结石病史患者。 8、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下列各项: (1)周围血象,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血红蛋白量1-2次,如血细胞在短期内有急骤下降现象者,则应每周观察血象; (2)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钟胆红素、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等; (3)心脏体征及心电图检查。 |
沉淀物无妨,摇匀后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