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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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高三尖杉酯碱、氯化钠。 |
每100ml杜密克口服溶液含乳果糖67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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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
Abbott Biologicals B.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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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24 |
注册证号H2017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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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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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缓慢滴入3小时以上,如血红细胞无急骤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静脉滴入,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8-0.1mg/kg,以40-60日为一疗程;或间歇给药,每日按体重0.1-0.15mg/kg,以5-10日为一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成人:起始剂量每日3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25毫升;年龄1-6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5-10毫升,维持剂量:每日5-10毫升;年龄7-14岁儿童:起始剂量每日15毫升,维持剂量:每日10-15毫升;婴儿起始剂量每日5毫升,维持剂量:每日-5毫升。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曰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值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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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严重或频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治疗起始几天可能会有腹胀,通常继续治疗即可消失,当剂量高于推荐治疗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腹痛和腹泻,此时应减少使用剂量。如果长期大剂量服用(通常仅见于肝性脑病的治疗),患者可能会因腹泻出现电解质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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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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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现有资料,推荐剂量的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针对性资料,市场应用未显示任何有关老年人使用本品的安全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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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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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列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列次之,对巨核细胞系列的抑制较轻。 2、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过早搏动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奔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3、低血压:文献报告当高三尖杉酯碱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患者于给药后4小时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患者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5、个别病人可产生脱发、皮疹,偶见一例疑为严重过敏性休克的个案报道。 |
乳果糖在结肠中被消化道菌丛转化成低分子量有机酸,导致肠道内pH值下降,并通过保留水分,增加粪便体积。上述作用刺激结肠蠕动,保持大便通畅,缓解便秘,同时恢复结肠的生理节律。在肝性脑病(PSE)、肝昏迷和昏迷前期,上述作用促进肠道嗜酸菌(如乳酸杆菌)的生长,抑制蛋白分解菌,使氨转变为离子状态;通过降低接触pH值,发挥渗透效应,并改善细菌氨代谢,从而发挥导泻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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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本品作为治疗急性白血病联合化疗方案组成药物时,其具体剂量及疗程必须参考有关规定。 2、本品适用于血液中白细胞不断增多的急性白血病,但宜先从小剂量开始。 3、使用本品及联合化疗方案时应适当增加患者的液体入量,以防止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肾病的发生。 4、对已合并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患者,在处理DIC的同时,仍可考虑小剂量选用本品。 5、对诊断的干扰:白血病时有大量白血病细胞破坏,采用本品时破坏会更增多,血液及尿中尿酸浓度可能增高。 6、心血管疾病:静脉滴注速度过快或长期持续或重复给药时,会产生各种心脏毒性。故使用本品时,静脉滴注速度宜慢,对原有心律失常及各类器质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对严重或顿发的心律失常及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则不宜选用本品。 7、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功能显著抑制或血象呈严重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有痛风或尿酸盐肾结石病史患者。 8、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下列各项: (1)周围血象,每周应随访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血红蛋白量1-2次,如血细胞在短期内有急骤下降现象者,则应每周观察血象; (2)肝功能,包括血清1分钟胆红素、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等; (3)心脏体征及心电图检查。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为避免胎儿死亡及先天畸形的发生,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0、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11、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对化疗耐受性较差,因而选用本品时亦需加强支持疗法,并严密观察各种不良反应。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