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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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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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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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205 |
国药准字H20203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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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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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口服。 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 2、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呋喃妥因栓:直肠给药。 1、成人:一次100mg,一日1-2次。儿童:一次50mg,一日1-2次,或遵医嘱。疗程至少一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 2、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用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100mg,儿童:一日50mg。 |
培他滨片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具体看内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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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呋喃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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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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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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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呋喃妥因栓: 1、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2、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以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使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3、呋喃妥因偶可以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使用6个月以上的患者,偶尔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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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査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妊娠后期孕妇不宜应用,足月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7、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9、药物过量:本品过量的主要表现为呕吐。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药。需进一步诱导呕吐,并给予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本品也可经透析清除。 呋喃妥因栓: 1、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症状消除3日以上。 2、长期应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4、临床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8、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药。需用灌肠法使药物稀释、导泄,并给予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本品也可经透析清除。 |
1. 严格按照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5.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