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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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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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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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205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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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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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口服。 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 2、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呋喃妥因栓:直肠给药。 1、成人:一次100mg,一日1-2次。儿童:一次50mg,一日1-2次,或遵医嘱。疗程至少一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 2、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用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100mg,儿童:一日50mg。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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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呋喃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4、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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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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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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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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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呋喃妥因栓: 1、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2、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以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使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3、呋喃妥因偶可以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使用6个月以上的患者,偶尔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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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呋喃妥因片/呋喃妥因肠溶片: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査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妊娠后期孕妇不宜应用,足月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7、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9、药物过量:本品过量的主要表现为呕吐。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药。需进一步诱导呕吐,并给予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本品也可经透析清除。 呋喃妥因栓: 1、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症状消除3日以上。 2、长期应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4、临床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8、药物过量:本品过量无特效解毒药。需用灌肠法使药物稀释、导泄,并给予大量补液,以保证药物随尿液排泄。本品也可经透析清除。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