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严重急性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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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生长抑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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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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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836 |
国药准字H2008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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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严重急性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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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生长抑素: 1、静脉给药(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通过慢速冲击注射(3-5分钟)0.25mg或以每小时0.25mg的速度连续滴注给药(一般是每小时每公斤体重用药量为0.0035mg)。 (2)临使用前,每支冻干剂用1ml生理盐水溶液溶解。 (3)对于连续滴注给药,须用本品3mg配备够使用12小时的药液(溶剂既可为生理盐水或5%的葡萄糖溶液),输液量调节在每小时0.25mg。 2、严重急性上消化道出血包括食道静脉曲张出血的治疗:首先缓慢静脉推注0.25mg(用1ml生理盐水配制)作为负荷量,而后立即进行以每小时0.25mg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给药。当两次输液给药间隔大于3-5分钟的情况下,应重新静脉注射0.25mg,以确保给药的连续性。当出血停止后(一般在12-24小时内),继续用药48-72小时,以防再次出血。通常的治疗时间是120小时。 3、胰瘘、胆瘘、肠瘘的辅助治疗:以每小时0.25mg的速度静脉连续滴注,直到瘘管闭合(2-20天),这种治疗可以用作全胃肠外营养的辅助措施。当瘘管闭合后,应继续给药1-3天,而后逐渐停药,以防反跳作用。 4、胰腺外科手术后并发症的治疗:在手术开始时,以每小时0.25mg的速度静脉滴注,术后持续静滴5天。 5、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辅助治疗:以每小时0.1-0.5mg的速度静脉点滴,作为胰岛素治疗(10单位冲击后每小时1-4.8单位静滴)的辅助措施,在4小时内可以使血糖恢复正常,在3小时之内缓解酮症酸中毒。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维体外系反应和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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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熟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他: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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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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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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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严重急性食道静脉曲张出血。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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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用药后出现恶心、眩晕、面部潮红。当注射速度超过每分钟0.05mg时,病人会发生恶心和呕吐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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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抑制胰岛素及胰高血糖素的分泌,在治疗初期会导致血糖水平短暂的下降。 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后,每隔3-4小时应测试1次血糖浓度,同时给药中,尽可能避免使用葡萄糖。必要的情况下应使用胰岛素。 3、在连续给药的过程中,应不间断地注入,换药间隔最好不超过3分钟。有可能时,可通过输液泵给药。 4、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疲惫现象或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