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所含活性成分如下: 12种维生素 维生素A(4,000国际单位) 1.2毫克、维生素B1 1.6毫克、维生素B2 1.8毫克、维生素B6 2.6毫克、维生素B12 4.0微克、维生素C 0.1克、维生素D3(500国际单位) 12.5微克、维生素E 15毫克、生物素 0.2毫克、叶酸 0.8毫克、烟酰胺 19毫克。泛酸钙 10毫克。7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钙 0.125克、镁 0.1克、磷 0.125克、铜 1毫克、铁 60毫克、锰 1毫克锌 7.5毫克。辅料为:乙基纤维素、双硬脂酸甘油酯、明胶、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聚维酮、乳糖、甘露醇、硬脂酸镁、聚乙二醇400、乙基纤维素水分散体、聚乙二醇6000、滑石粉、二氧化钛、黄色氧化铁、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
|
生产企业 |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41 |
国药准字J201401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
|
用法用量 |
规定的剂量和给药时间均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改变。补加剂量或停药必须经负责医师同意。肌内注射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本品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剂量按体表面积为9~15mg/m2,每6~8小时一次,持续2日,直至甲氨蝶呤血清浓度在5×10-8mol/L以下。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次剂量肌注9~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用于贫血,每日肌注1mg。静脉注射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本品静脉注射200mg/m2,注射时间不少于3分钟,接着用氟尿嘧啶300~400mg/m2静脉注射,每日一次,连续5日为一疗程,根据毒性反应,每隔4~5周可重复一次,以延长存活期。小儿剂量可酌情参照成人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与早餐同时服用;如存在晨起恶心现象,可在中午或晚上服用...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耐受性良好,少数病例会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如便秘),但一般不须停药。某些敏感的妇女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过度兴奋,故此类病人避免在晚间服用。 2.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或反应,请咨询医师。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
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对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额外需求;并预防妊娠期因缺铁和叶酸所致的贫血。 |
|
药理作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寻麻疹或引起哮喘急性发作等。 |
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重要物质。缺乏时可导致代谢障碍,引起多种疾病。维生素类药构成多种辅酶,参与多种物质的代谢、利用和合成,促使骨骼生长,维持上皮组织的结构完整,保持正常的生长发育。微量元素的重要生理功能有:参与酶的构成与激活;构成体内重要的载体及电子传递系统;参与激素及维生素的合成;调控自由基的水平。本品所含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量,尤适用于妇女妊娠期和哺乳期的营养需要。 |
|
注意事项 |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2.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①治疗前观察肌肝廓清试验;②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③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24小时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④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在注射当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补液量在3000ml/m2)以防肾功能不全;⑤本品不宜与甲氨蝶呤同时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药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3.本品可同时与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应用以预防后者引起的继发性巨幼细胞性贫血。4.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5.本品不宜用于治疗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否则无助于神经系统损害的恢复。 |
1.本品不推荐儿童使用。 2.请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 3.由于含铁,本药可改变粪便的颜色使之变黑,这无临床意义。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