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抑郁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症状,同时可用于戒烟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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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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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迪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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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7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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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抑郁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症状,同时可用于戒烟辅助。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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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150mg,每日12次,可逐渐增至每日300450mg,分2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600mg/日。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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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失眠、焦虑、口干、便秘、出汗增多、心悸等不适。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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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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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抑郁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症状,同时可用于戒烟辅助。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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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癫痫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5. 避免与CYP2D6抑制剂合用;6. 监测血压和心率;7. 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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