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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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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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迪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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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38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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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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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每次口服0.2g,一日3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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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和肝功能异常。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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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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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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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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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本品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如腹痛、腹泻等;6.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7.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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