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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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丁司特。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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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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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916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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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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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吞服,禁止嚼碎。一日2次,一次1粒。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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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控制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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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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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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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有食欲缺乏、嗳气、上腹不适、恶心、呕吐、眩晕、皮疹、皮肤瘙痒等。偶见心悸、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S-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S-GPT)、γ-谷氨酰转肽酶(γ-GT)、总胆红素升高。这些不良反应大都可以耐受。罕见体位性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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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支气管扩张药和甾体类药物等不同,不能迅速缓解正在发作的症状。 2、急性脑梗塞及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3、若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应停止用药。 4、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