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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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异丁司特。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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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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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91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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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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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吞服,禁止嚼碎。一日2次,一次1粒。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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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控制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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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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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中度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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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有食欲缺乏、嗳气、上腹不适、恶心、呕吐、眩晕、皮疹、皮肤瘙痒等。偶见心悸、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S-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S-GPT)、γ-谷氨酰转肽酶(γ-GT)、总胆红素升高。这些不良反应大都可以耐受。罕见体位性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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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支气管扩张药和甾体类药物等不同,不能迅速缓解正在发作的症状。 2、急性脑梗塞及肝功能障碍患者慎用。 3、若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应停止用药。 4、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