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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Ⅲ

血液保存液Ⅲ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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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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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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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Ⅲ
血液保存液Ⅲ
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颗粒
主要成分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山东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034

国药准字Z450209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及儿童,根据需要,将血液加入保存液中,比例为1:1,充分混匀后使用。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偶见发热和寒战;罕见溶血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避光环境;4. 避免剧烈摇晃;5. 过期后不得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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