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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Ⅲ

血液保存液Ⅲ

非处方药 医保

山东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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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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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保存液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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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血液保存液Ⅲ
血液保存液Ⅲ
养正合剂
养正合剂
主要成分

红参、黄芪、枸杞子、女贞子(酒蒸)、猪苓、茯苓。

生产企业

山东中保康医疗器具有限公司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034

国药准字Z1097004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益气健脾,滋养肝肾。用于肿瘤患者化疗后引起的气阴两虚,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五心烦热,口干咽燥等症及白细胞减少。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成人及儿童,根据需要,将血液加入保存液中,比例为1:1,充分混匀后使用。

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偶见发热和寒战;罕见溶血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功能主治:用于保存全血,延长血液保存时间,保持血液成分稳定性,减少输血不良反应,适用于临床输血。

益气健脾,滋养肝肾。用于肿瘤患者化疗后引起的气阴两虚,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五心烦热,口干咽燥等症及白细胞减少。

药理作用

本品对小鼠肉瘤180,艾氏腹水癌,肝癌等实体瘤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对化疗药所致的白细胞下降和部分细胞免疫指标的下降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酸性物质接触;3. 储存于26℃避光环境;4. 避免剧烈摇晃;5. 过期后不得使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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