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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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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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希尔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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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18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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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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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0.1μg/kg,维持剂量0.020.07μg/kg/h。儿童:初始剂量0.20.5μg/kg,维持剂量0.10.4μg/kg/h。根据患者反应调整剂量。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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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低血压、心动过缓、口干、头痛、恶心和呕吐。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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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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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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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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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监测生命体征;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和老年人使用需特别小心;6.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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