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死、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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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肝素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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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营天东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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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187 |
国药准字H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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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死、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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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肝素钠注射液: 1、成人常用量: (1)深部皮下注射:一次5000-10000U,以后每8h给予8000-10000U或每12h给予15000-20000U,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剂量。每24h总量约为30000-40000U。 (2)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U,之后按体重每4h给予100U/kg,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应用。 (3)静脉滴注:一日20000-40000U,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持续滴注。静脉滴注前应先静脉注射5000U作为初始剂量。 (4)用于预防性治疗:高危血栓形成患者,在外科手术前2h肝素5000U皮下注射,但避免硬膜外麻醉,然后每隔8-12h给予5000U,共约7日。 2、儿童常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100U/kg或1mg/kg,溶入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中,在4h内缓慢滴入。 肝素钠含片: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每次1-2片舌下含服或遵医嘱。 肝素钠乳膏: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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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肝素过敏、有自发出血倾向者、血液凝固迟缓者(如血友病、紫癜、血小板减少)、溃疡病、创伤、产后出血者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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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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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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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素钠注射液: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死、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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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肝素钠注射液: 1、毒性较低,主要不良反应是用药过多可致自发性出血,故每次注射前应测定凝血时间。如注射后引起严重出血,可静注硫酸鱼精蛋白进行急救(1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50U肝素)。偶可引起过敏反应及血小板减少,常发生在用药初5-9天,故开始治疗1个月内应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 2、偶见一次性脱发和腹泻。尚可引起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肝功能不良者长期使用可引起抗凝血酶Ⅲ耗竭、血栓形成倾向。 肝素钠含片: 少数患者可发生发热、皮疹、瘙痒、结合膜炎、哮喘、心前区紧迫感及呼吸短促的过敏反应。偶见一过性脱发、腹泻、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长期使用时可形成血栓,可能是抗凝血酶Ⅲ耗竭的结果。 肝素钠乳膏: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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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素口服无效。不宜肌内注射,因肌内注射可致注射部位血肿。可采用静脉注射、静脉滴注和深部皮下注射。皮下注射应深入脂肪层,注射时不要移动针头,注射处不宜搓揉。 2、用药期间避免肌内注射其他药品,以防止注射部位出血。 3、妊娠晚期最后3个月或产后,有增加母体出血危险,分娩时尤其慎用。 4、硬膜外麻醉时尽可能暂停用药。 5、对蛇咬伤所致DC无效。 6、本品易致眶内及颅内出血,故眼科及神经科手术及有出血性疾病者,不宜作为预防用药。 7、早期逾量表现为黏膜和伤口出血、齿龈出血、皮肤瘀斑或紫癜、鼻出血、月经量过多等。严重时有内出血征象,表现为腹痛、腹胀、背痛麻痹性肠梗阻、咯血、呕血、血尿、血便及持续性头痛,甚至出现心脏停搏。 8、肝素代谢迅速,若轻微超量停用即可。严重超量时,使用鱼精蛋白缓慢静脉注射,予以拮抗。通常1mg鱼精蛋白能拮抗100U肝素。如肝素注射后已超30min,鱼精蛋白用量需减半。 9、对肝素过敏者应提高警惕,可先给予本品6-8mg作为测试量,如0.5h后无特殊反应,才可给予全量。 10、临床上通常以小剂量肝素作为预防血栓形成,而大剂量则用作治疗血栓。 11、下列情况慎用: (1)有过敏性疾病及哮喘病史。 (2)口腔手术容易致出血的操作。 (3)已口服足量的抗凝药者。 (4)月经量过多者。 12、肝素钠乳膏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用药时,应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如果用药部位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