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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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咖啡因、甘油磷酸钠、维生素B1、烟酸、磷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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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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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65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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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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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g(1/2-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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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磷血症患者禁用。 2、感染所致的含磷铵镁盐肾结石患者禁用。 3、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正常的30%的患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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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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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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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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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口服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大便次数增多或腹泻。 2、高钠血症:出现口渴、心率加快、尿量减少、头痛、眩晕及神志改变。 3、高钾血症:出现心率失常、口唇麻木或刺痛、四肢乏力等。 4、高磷血症并诱发低钙血症:出现手足麻木、搐搦、肌痉挛、呼吸困难等。 5、水钠潴留:水肿、体重增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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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咖啡因,长期服用大量,有耐受性,也可有习惯性。 2、随访检测:肾功能;血磷、钙、钠、钾等。 3、下列情况慎用: (1)可能发生高磷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慢性肾脏疾病。 (2)可能发生低钙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骨软化症、急性胰腺炎、慢性肾脏疾病。 (3)下列情况对磷酸钠盐应慎用:水肿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严重的肝脏病,高血压,高钠血症,肾功能损坏,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4)下列情况时对磷酸钾盐应慎用:心脏疾患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以及有高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如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急性失水、严重的肾功能不全、严重的组织损伤(如重度烧伤或挤压伤)、先天性肌强直。 4、应在餐后立即服用或进餐同时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药对胎儿的影响目前尚缺乏人体和动物研究。 (2)磷能否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