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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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咖啡因、甘油磷酸钠、维生素B1、烟酸、磷酸。 |
水、麦芽糖醇、大豆低聚肽、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酪蛋白磷酸肽、葡萄糖酸锌、水溶性膳食纤维、枸杞提取物、抗坏血酸、三氯蔗糖、柠檬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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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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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65 |
QS36000601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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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
肽是组成机体蛋白质的重要组成成分,也是机体吸收蛋白质的主要形式之一。肽具有高生物活性,在生命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初元复合肽特殊膳食营养液(术后)是江中集团采用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大豆低聚肽及酪蛋白磷酸肽为原料,同时均衡搭配水溶性膳食纤维、枸杞提取物,葡萄糖酸锌等营养素,针对术后人群设计的特殊膳食营养。本品不添加任何色素,不含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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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g(1/2-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
每次1瓶,每日1-2次。本品属高营养品,出现轻度混浊,属于正常现象,服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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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磷血症患者禁用。 2、感染所致的含磷铵镁盐肾结石患者禁用。 3、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正常的30%的患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长期大剂量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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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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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人群】3岁以下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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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因神经衰弱引起的头晕目眩,精神疲倦等症。 |
肽是组成机体蛋白质的重要组成成分,也是机体吸收蛋白质的主要形式之一。肽具有高生物活性,在生命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初元复合肽特殊膳食营养液(术后)是江中集团采用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大豆低聚肽及酪蛋白磷酸肽为原料,同时均衡搭配水溶性膳食纤维、枸杞提取物,葡萄糖酸锌等营养素,针对术后人群设计的特殊膳食营养。本品不添加任何色素,不含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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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口服时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大便次数增多或腹泻。 2、高钠血症:出现口渴、心率加快、尿量减少、头痛、眩晕及神志改变。 3、高钾血症:出现心率失常、口唇麻木或刺痛、四肢乏力等。 4、高磷血症并诱发低钙血症:出现手足麻木、搐搦、肌痉挛、呼吸困难等。 5、水钠潴留:水肿、体重增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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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咖啡因,长期服用大量,有耐受性,也可有习惯性。 2、随访检测:肾功能;血磷、钙、钠、钾等。 3、下列情况慎用: (1)可能发生高磷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慢性肾脏疾病。 (2)可能发生低钙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骨软化症、急性胰腺炎、慢性肾脏疾病。 (3)下列情况对磷酸钠盐应慎用:水肿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严重的肝脏病,高血压,高钠血症,肾功能损坏,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4)下列情况时对磷酸钾盐应慎用:心脏疾患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以及有高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如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急性失水、严重的肾功能不全、严重的组织损伤(如重度烧伤或挤压伤)、先天性肌强直。 4、应在餐后立即服用或进餐同时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药对胎儿的影响目前尚缺乏人体和动物研究。 (2)磷能否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观察身体反应,如有不适立即停药;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