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及手术后轻中度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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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诺酯(C17H15NO5)。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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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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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62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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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及手术后轻中度疼痛等。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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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0g,一日3-4次,疗程不超过10天。老年人用药一日不超过2.6g,疗程不超过5天。 |
漱口,一次约3ml,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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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及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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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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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及手术后轻中度疼痛等。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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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轻微,可有恶心、烧心、消化不良及便秘,也有报道引起腹泻者。 2、可引起皮疹。 3、可引起嗜睡、头晕及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4、在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综合征(Reye)的危险。中国尚不多见。 5、长期用药可影响肝功能,并有引起肝细胞坏死的报道。 6、长期应用有可能引起镇痛药性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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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或其他非甾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本品仅为对症药物,因此在服本品3天后仍发热或服本品10天后仍疼痛者,必须就医检查。 3、必须在医生医嘱下方能作为抗风湿药物较长期应用。 4、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品时,疗程不宜长于5天,以防肾脏受损。 5、药物过量:用量过大时,有些患者可发生耳鸣或耳聋。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