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及手术后轻中度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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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诺酯(C17H15NO5)。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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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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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62 |
国药准字H2008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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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及手术后轻中度疼痛等。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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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0g,一日3-4次,疗程不超过10天。老年人用药一日不超过2.6g,疗程不超过5天。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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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及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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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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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及手术后轻中度疼痛等。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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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轻微,可有恶心、烧心、消化不良及便秘,也有报道引起腹泻者。 2、可引起皮疹。 3、可引起嗜睡、头晕及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4、在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综合征(Reye)的危险。中国尚不多见。 5、长期用药可影响肝功能,并有引起肝细胞坏死的报道。 6、长期应用有可能引起镇痛药性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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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或其他非甾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本品仅为对症药物,因此在服本品3天后仍发热或服本品10天后仍疼痛者,必须就医检查。 3、必须在医生医嘱下方能作为抗风湿药物较长期应用。 4、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品时,疗程不宜长于5天,以防肾脏受损。 5、药物过量:用量过大时,有些患者可发生耳鸣或耳聋。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肌病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