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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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葡萄糖、氯化钠。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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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诺成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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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26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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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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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小儿输液速度为每小时50-100ml,新生儿、早产儿输液速度为每小时不得超过100ml。并根据患者的年龄、症状和体重酌情调节。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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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糖尿病及酮症酸中毒未控制患者。 2、高血糖症高渗状态。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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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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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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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补充热能和体液。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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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大量、急速静脉滴注:大量、急速给药,有致脑水肿、肺水肿、肢端性水肿、酸中毒、水潴留、急性左心衰、溶血等的可能发生。 2、急速静脉滴注:对于新生儿、早产儿急速静脉滴注(每小时超过100ml),有致水潴留的可能发生。 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儿在治疗中由于输入葡萄糖盐水过多,有发生医源性高渗性非酮症性昏迷的可能。 4、电解质紊乱:长期单纯补给易出现低钾、低磷血症。 5、反应性低血糖:合并使用胰岛素过量,原有低血糖倾向及全静脉营养疗法突然停止时易发生。 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应停止给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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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1)水肿性疾病及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腹水者;(2)急性肾衰竭少尿期,慢性肾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因梗阻性泌尿道疾病致尿量减少的患者;(3)周期性麻痹、低钾血症患者;(4)糖尿病患者;(5)高血压患者;(6)血浆蛋白过低者;(7)脑水肿患者。 2、定期检查:(1)血清钠、钾、氯浓度;(2)血液酸碱平衡指标;(3)肾功能;(4)血压和心肺功能。 3、小儿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5、儿童用: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6、老年用:补液量和速度应严格控制。 7、药物过量:可致高钠血症和低钾血症,并能引起碳酸氢盐丢失。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