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呼吸道和皮肤软组织等部位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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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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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榆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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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330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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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呼吸道和皮肤软组织等部位的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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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0.20.4g,分23次口服,疗程57天。儿童每日510mg/kg,分23次服用。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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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光敏反应、关节疼痛、皮疹等。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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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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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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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呼吸道和皮肤软组织等部位的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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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18岁以下患者禁用;3. 避免与乳制品同服;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