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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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牡丹皮、地黄、羚羊角、红参、黄芪(蜜炙)、防风、山茱萸、茯苓、泽泻、水牛角、土茯苓、北沙参、野菊花、大黄(酒制)、甘草(蜜炙)。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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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华鹰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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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06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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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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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6g,每日1次,早饭后半小时温开水送服。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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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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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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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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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恶心纳呆,继续服药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呕吐、腹泻,适当减少服药量,症状可减轻或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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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可与激素和其它抗感染、利尿等对症治疗的药物配合使用或病情允许的情况单独使用。 3、凡属于热毒瘀结,气阴两虚证的患者,使用本品时无论已用激素或未用激素,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视病情决定激素的加用或递减,切不可突然停用,以防止骤停激素引起反跳。 4、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病情波动应及时加用其他治疗措施。 5、如欲停用本品,建义视病情逐渐减量。避免精神刺激、日晒、劳累、感冒和胃肠道感染。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