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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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牡丹皮、地黄、羚羊角、红参、黄芪(蜜炙)、防风、山茱萸、茯苓、泽泻、水牛角、土茯苓、北沙参、野菊花、大黄(酒制)、甘草(蜜炙)。 |
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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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华鹰药业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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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06 |
注册证号H2017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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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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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6g,每日1次,早饭后半小时温开水送服。 |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INR(国际标准化比值)范围: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2.5~3.5,其他适应症:INR2.0~3.0。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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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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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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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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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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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恶心纳呆,继续服药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呕吐、腹泻,适当减少服药量,症状可减轻或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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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可与激素和其它抗感染、利尿等对症治疗的药物配合使用或病情允许的情况单独使用。 3、凡属于热毒瘀结,气阴两虚证的患者,使用本品时无论已用激素或未用激素,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视病情决定激素的加用或递减,切不可突然停用,以防止骤停激素引起反跳。 4、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病情波动应及时加用其他治疗措施。 5、如欲停用本品,建义视病情逐渐减量。避免精神刺激、日晒、劳累、感冒和胃肠道感染。 |
1. 定期监测凝血功能;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3. 注意饮食中维生素K的摄入;4. 避免剧烈运动和外伤;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