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牡丹皮、地黄、羚羊角、红参、黄芪(蜜炙)、防风、山茱萸、茯苓、泽泻、水牛角、土茯苓、北沙参、野菊花、大黄(酒制)、甘草(蜜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
生产企业 |
河北华鹰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06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6g,每日1次,早饭后半小时温开水送服。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恶心纳呆,继续服药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呕吐、腹泻,适当减少服药量,症状可减轻或消失。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可与激素和其它抗感染、利尿等对症治疗的药物配合使用或病情允许的情况单独使用。 3、凡属于热毒瘀结,气阴两虚证的患者,使用本品时无论已用激素或未用激素,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视病情决定激素的加用或递减,切不可突然停用,以防止骤停激素引起反跳。 4、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病情波动应及时加用其他治疗措施。 5、如欲停用本品,建义视病情逐渐减量。避免精神刺激、日晒、劳累、感冒和胃肠道感染。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