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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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草、牡丹皮、地黄、羚羊角、红参、黄芪(蜜炙)、防风、山茱萸、茯苓、泽泻、水牛角、土茯苓、北沙参、野菊花、大黄(酒制)、甘草(蜜炙)。 |
枸杞子、菊花、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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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华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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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06 |
国药准字Z4402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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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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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6g,每日1次,早饭后半小时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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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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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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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
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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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恶心纳呆,继续服药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呕吐、腹泻,适当减少服药量,症状可减轻或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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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可与激素和其它抗感染、利尿等对症治疗的药物配合使用或病情允许的情况单独使用。 3、凡属于热毒瘀结,气阴两虚证的患者,使用本品时无论已用激素或未用激素,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视病情决定激素的加用或递减,切不可突然停用,以防止骤停激素引起反跳。 4、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病情波动应及时加用其他治疗措施。 5、如欲停用本品,建义视病情逐渐减量。避免精神刺激、日晒、劳累、感冒和胃肠道感染。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患者暂停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