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提供组织细胞所需氧气,用于治疗低氧血症,如呼吸系统疾病、心力衰竭、休克等引起的缺氧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苯甲酸钠。 |
||
生产企业 |
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53 |
国药准字Z440223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提供组织细胞所需氧气,用于治疗低氧血症,如呼吸系统疾病、心力衰竭、休克等引起的缺氧症状。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23次,每次吸入510分钟,儿童酌减。请遵医嘱使用。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使用不当可能导致呼吸困难、头晕、恶心,严重时可能引起窒息或心脏骤停。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提供组织细胞所需氧气,用于治疗低氧血症,如呼吸系统疾病、心力衰竭、休克等引起的缺氧症状。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2. 远离火源;3. 防止泄漏;4. 使用时需佩戴防护装备;5. 严禁与易燃物品混存。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