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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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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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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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81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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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等。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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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维生素C注射液: 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由医师决定。 维生素C泡腾片: 用温水或冷水溶解后服用,溶解后成为一杯鲜甜美味的橙味饮品。成人一日0.5-1g,儿童一日0.5g。 维生素C颗粒/维生素C片: 口服。 1、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mg。 2、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mg,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mg,至少服2周。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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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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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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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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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等。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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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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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应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色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与眼睛接触;2. 使用后洗手;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不宜使用;5. 过敏者禁用。 |